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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能不能要回来?

来源:银讯财经网


法律分析:一般如果赠与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是可以要回的,但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了;

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的,则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也不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

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权转移登记的,则一般不可以要回,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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