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不可反悔,但如受赠人有过错,则可撤销赠与。赠与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受赠人若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人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房屋赠与过户后不得反悔,但如果受赠人有过错,赠与可以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根据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如果受赠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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