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该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而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三法”)也将同时废止。
最大的亮点
《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响应了国内外“三法合一”的呼声,但从具体内容来看,该法并不是对之前三法的简单加减。该法对于外商的定义没有沿用存在多年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分。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意味着:
这些外商投资企业将重新回到资本为王的时代!!!尤其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避免了一些重大事项必须 由董事会一致通过的窘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促进
第三章投资保护
第四章投资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规或者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国家对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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