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1.全体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用科学方法教育学生,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加强心理疏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 所有教师必须经常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对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4. 体育课、课外活动、训练、竞赛以及运动会,必须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确保安全。
5.由部门或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必须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6. 各实验室及有关专用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学生使用的化学药品,要严格控制,严禁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易燃、易爆、有毒的药品,要严格控制,采取两人双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药品保管室。
平时进出要关锁。
7. 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时讲究文明,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下楼梯,不准争先恐后牵拉、推搡,不准攀爬阳台、扶栏、楼顶或其它建筑物;
严禁在校园内玩火、甩炮、玩炮子等伤害性玩具;
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物、宿舍内点蜡烛和点蚊香。
8. 值班教师要加强校园巡视,维护校园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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